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管委属单位,交通运输企业标准化考评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单位申报、网上初审、现场核查,经委安委办审核、网上公示,现公布宁波市交通运输协会等11家单位以及省级认定的3家单位作为宁波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机构。
各考评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考评发证实施办法、考评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考评员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强考评员管理,严格考评纪律,独立开展考评工作。在对企业实施考评前,应告知当地对企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征求对考评的意见、建议,如实反映被考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如与申请考评的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把企业达标考评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重要评判依据,与企业运力、资质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挂钩,促进企业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主管机关实名举报考评机构。各考评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应于次年1月底前报委安委办。
联系人:陈伟卫,电话: 87206778(传真)
附件:1.宁波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考评机构名单
附件1名单 .doc
2.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公布交通运输企业标准化二级考评机构名单(驻甬)
附件2名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