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升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国省道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浙江省公路条例》《宁波市公路养护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浙江省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宁波市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前期已征求交通运输系统、高速公路运营单位意见,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征求意见稿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9日。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俊杰。
2.电话(传真):89189022(89189070)。
3.电子邮件:1031647802@qq.com。
4.信函: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设施管理处,邮政编码315042,请在信封上注明“《宁波市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宁波市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