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3〕27号)文件精神,鼓励和引导外贸滚装船挂靠宁波,制定外贸滚装航线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8月10日至8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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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