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港航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港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职责明晰、分类科学、监管有序、重点突出、合理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本市港航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我局起草了《宁波市港航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2023年8月31日至9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沈老师,0574-89382552;0574-8938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