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关于外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异地经营情况的公示
  • 阅读:
  • 时间:2023-09-01
  • 发布:
  • 根据浙江省危险货物运输智控平台异地经营监测统计,自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在我市异地经营累计3个月以上且未在我省备案的外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共计新增19辆。

    依照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外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在我省境内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所在设区市)累计3个月以上的,应参照我省企业经营许可条件和监管要求进行备案和日常管理。未备案通过的不得在我市进行装卸货。现将异地经营企业新增车辆清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5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应俊杰,联系电话:0574-87002899。

    附件: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外省危险货物运输异地经营企业新增车辆清单.xls

    宁波市交通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