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今天正式施行,为有效沟通交流《办法》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2月19日,市公路运输中心组织开展了《办法》宣贯培训会,各区(县、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安全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中心货运处、客运处、机服处等工作人员到会指导。
会议介绍了《办法》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下步工作建议等,重点讲解了普货、客运站、货运站、维修、驾培、出租、公交经营者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标准以及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实施步骤和程序,就涉及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具体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有助于各行业管理部门更好地理解《办法》内容,为下一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做好了铺垫。
市公路运输中心对个别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分类监督检查措施及年度工作汇报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同时就做好《办法》实施进行了详细工作部署,要求各地要统筹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尽早启动辖区分级分类工作,确保明年2月10日前完成并发布分类结果。此外,对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暗查暗访隐患问题整改销号等近期重点工作也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