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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渔船检验中心召开全市渔船检验管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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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4-01
  • 发布:市交通局
  •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港航工作会议精神,明确2024年度渔船检验管理工作重点,积极落实涉海涉渔领域各专项行动,3月29日,市渔船检验中心召开全市渔船检验管理工作会议,中心主任宋小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市各渔船检验机构负责人和检验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船检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2024年浙江省渔业船舶检验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解读了《2024年宁波市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2023年全市渔检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担当作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各项工作,全市完成新建渔船初次检验343艘,营运检验4765艘次,设计图纸审查538艘,产品检验298批次1.7万台件,为海上渔船生产安全提供了技术保障。

    会上,各渔船检验机构分别汇报了2023年检验业务开展情况,市渔船检验中心对各渔船检验机构近期检验管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相关问题一一作出解答。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渔船检验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港航、船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检验工作实际,对照履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上报检验业务范围,扎实做好渔船检验各项业务,切实提升渔船本质水平。

    会议要求,全市渔船检验工作要聚焦主题教育,推进党建检验“双融双促”;要聚焦行业指导,提升全市渔船检验效能;要聚焦协同联动,促进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稳定;要聚焦节点管理,守牢渔检安全发展底线;要聚焦队伍建设,持续锻造硬核力量,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争一流、谱新篇”见行见效,为高质量推进交通强市建设贡献渔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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