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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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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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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市场,促进海铁联运高质量发展、助力宁波交通强市建设、加快打造世界一流强港,经研究,拟出台《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522日至5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反馈。单位提出意见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邮编:315041

    电话:057489382860(兼传真)


    附件:宁波集装箱海铁联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0521.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