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的通知》,由市公路运输中心组织开展农村道路客运绩效考核工作。经各区(县、市)对照考核内容自评、市公路运输中心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月13日起至1月17日止。在此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向市公路运输中心反映,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574-87921865。
附件:2024年农村道路客运绩效考核评估表.doc
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