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轨道交通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监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工作机制,我局决定组建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重大课题研究、实施方案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为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发展建言献策;
(二)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动态安全监测、运营安全评估以及安全整改效果等提供技术支撑,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标准制定提供咨询服务;
(三)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为事后开展安全质量评价和督查提供技术服务;
(四)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服务评价等提供技术支撑,为城市轨道交通的政策制定提供咨询服务。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专家库专家按工程技术和综合管理两种类型。主要包括城市轨道交通或相关领域的土建工程、车辆、通信、信号、机电、供电、运营管理、安全应急、服务评价等。
(一)工程技术类推荐条件:
1. 熟悉城市轨道交通专业业务,了解掌握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各项国标,热心于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工程技术发展;
2.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且无不良记录;
3.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或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及以上,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 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受托工作;
5. 本人愿意积极参加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类技术咨询、审查会议、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二)综合管理类推荐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且无不良记录;
2. 从事轨道交通相关运营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管理、服务评价等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及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 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具备较强的独立判断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有较丰富的技能鉴定工作经验;
4. 年龄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受托工作;
5. 本人愿意积极参加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类技术咨询、审查会议、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三、专家推荐方式
(一)各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在本单位内部,以及在所属建设项目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检测监测、科研、服务单位和高校等机构中,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推荐合适专家;
(二)各相关院校、行业协会在本行业内与轨道交通运营相关的符合条件人员,向宁波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推荐。
(三)有志于服务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进入专家库,或推荐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相关推荐材料要求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推荐(专家也可以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
2. 《选报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2);
3. 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4. 工作业绩、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 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1张(电子照片须清晰);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以上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个人名义申请入库,或推荐其他专家的可不加盖公章),于2026年6月22日前报送至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67069051@qq.com)。
(三)我局将组织对相关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书。
(四)联系人:柳祖正,联系电话:0574-87002346
附件1: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附件1.wps
附件2:选报专家名单汇总表 附件2.wps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