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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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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5-29
  • 发布:组织人事处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911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

    市交通局党组始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整改举措,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和整改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将全局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局主要领导210日到后,主动承接整改责任,带头领办3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会同班子成员多次研究、合力整改,并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第一时间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按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局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对涉及本单位本处室的问题负直接责任。在集中整改阶段,对照“四张责任清单”,靶向施策,举一反三整改,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按照解决问题动真格、目标明确见实效、建章立制管长远的工作思路,建立整改联络员制度,动态做好督促提醒;组织实地盘点,督促推动巡察问题的真抓实改建立评估销号机制,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34项有关制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强国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大交通工作理念不够牢固。

    1.针对“推动‘一流强港’建设力度还不够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港口集疏运网络持续完善,杭甬高速复线三期甬台温改扩建宁波段重点疏港公路建设稳步推进,3月底完成投资30.9亿元超额完成既定目标②积极协调北仑支线复线等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加大资源投入,抢抓建设工期,同时协调属地政府做好爆破施工、信访维稳等施工保障。加快推进海铁联运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2026年宁波市海铁联运工作要点》,截至3月底,海铁联运累计完成50.7TEU、同比增长5.5%。③加强全市航运经济运行调度,指导各地做好航运企业和船舶运力引进等相关工作。截至3月底,全市新增船舶14艘,总运力规模达1246万载重吨。

    2.针对“城市交通能级提升统筹谋划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织密宁波高铁网络,通苏嘉甬高铁建设提速,截至3月底,累计完成投资达159.7亿元,为2027年年底按期建成通车奠定了坚实基础;配合推进铁路西站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沪甬跨海通道正式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②“十五五”公路水运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成果已形成,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全面厘清,为新一轮公路水运建设提供科学指引。③会同市发改委协同推进“十五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研究,规划成果已基本形成,与国家、省“十五五”规划实现深度衔接。

    3.针对“大交通理念树立不够牢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善交通强市领导小组协调机制,2026年以来召开“双周例会”6次,协调解决甬舟高速复线等22项堵点;编制扩大交通有效投资行动方案,实施“挂图作战”,聚焦39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立“月度会商”机制动态破解前期及跨部门难题,强化与市“1245”机制双回路作用。②围绕综合交通发展大局,与市发改委紧密对接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规划宁波专篇编制,同步推进公路水运专项规划;对上争取成效明显,47个项目上报交通部“好项目”库,为全市交通发展争取有利条件。③推进杭甬高速复线、甬台温拓宽等建设,力争2027年建成,加速甬金衢上、杭甬高速扩容等前期工作。强化多式联运,配合省开展杭甬运河通航能力研究,会同宁波舟山港集团通过精准对接大客户、定制专列等方式提升海铁联运量。加强区域沟通,多次赴杭州交流空海联动及杭甬运河出海航道,赴绍兴对接甬金衢上连接线,商定界点并各自加快前期,确保基本同步建成通车。

    (二)交通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助力共同富裕举措不够扎实。

    4.针对“交通综合网络助推城市发展力度不够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印发2026年重大公路水运项目“挂图作战”工作方案,持续加大重大项目统筹调度和问题协调力度,项目建设提速增效。至一季度末,实现G228慈溪南段、G228余姚北段开工建设,28个在建项目完成投资72.8亿元,同比增长23.4%②梳理2026年县道断头路贯通工程计划,已建成鹤浦镇环岛公路(大沙-风口)项目。梳理2026年县道“瓶颈路”贯通工程计划,推动海曙区细夹线提升工程一期(细岭至梅峰段)和奉化溪南线(藏山丽景-甬金铁路)提升改造工程加快建设。

    5.针对“交通产业发展统筹谋划不够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浙江省综合交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展综合交通产业的调研工作,分析梳理目前的发展现状,理清下一步综合交通产业的发展思路,完成宁波综合交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印发《2026年交通行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力争在重大项目引进、龙头企业落地、产业链生态构建上取得新突破。建立市级交通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对交通领域的高频指标、主要经济指标等进行监测。积极推进低空经济发展,2月底启动宁波市低空试验航路及飞行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完成余姚市低空数智运营服务平台试运营,形成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验基地项目研究送审稿,推进2个低空领域省级科技项目研发。加快推进智能网联车辆应用,建设大榭港区码头自动化应用项目,无人集卡扩增至32辆。深入开展智慧交通项目排摸,已有宁波绕城东线公路基础设施数智化改造、宁波舟山港集团集卡编队自动驾驶大通道项目、梅北“人工岛式智慧码头”、镇海老港区储罐智慧化改造更新等储备项目。

    6.针对“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63月印发实施了《宁波市加快构建绿色高效现代物流体系工作方案》,系统性推进交通绿色转型发展。②大力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应用,推进运输装备低碳升级,20261-3月新增新能源中重型货车148辆。③持续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争取中央“两新”补贴政策资金,用于支持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7.针对“交通惠民举措助力‘共同富裕’有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完成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研究,甬金衢上高速等关键项目纳入“十五五”规划项目库,余慈、宁象两大板块与主城区的交通衔接持续增强,有力支撑了宁波“一体两翼多组团”空间发展格局。②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通村公路、建制村撤并等方式,推动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双车道。截至2026年一季度,新增通双车道建制村36个。③聚焦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精心谋划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提升换乘便利性和公共服务品质,持续增强市民出行获得感与满意度。④提升东钱湖区域交通疏解能力,加速推进S309东钱湖段建设,顺利开通轨道交通4号线东延段(国际会议中心站)。完善东钱湖区域“地铁+公交”线网,开通火车站直达东钱湖景区双层观光巴士、环湖旅游观光巴士线、小普陀—韩岭老街景点专线等。⑤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于2026116日开通运营,宁慈、宁象市域郊铁路工程如期推进。

    8.针对“交通强国试点示范效应不够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对接国家和省级部门,推动沪甬跨海通道项目列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前期工作全面提速。②拓展交通工业化产品类型,2026年以来指导新增预制盖梁、预制墩柱2种新产品,并形成产品图纸等阶段成果;编制印发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每年更新目录,计划20266月底更新,为施工企业采购提供参考;参与编制《宁波市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办法》,将工业化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体系,推动政府及国企项目采购应用,为提升应用比例提供政策支撑。③对接省发改委和上海铁路局,推动双层高集装箱运输试验,试验费用分担经省“三分机制”协调明确,并已编制试验方案大纲。

    (三)交通行业治理水平不够高,除险保安存在薄弱环节。

    9.针对“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专题研判22项主要风险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印发《岁末年初全市交通运输主要安全风险提示单》。开展春运春节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检查企业5162家次,闭环整改问题隐患6977个。②开展“百吨王”货车整治联合执法86次,查处80吨及以上车辆212辆次;会同市道安专委会研究制定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提升行动,部署20处事故多发点段、20处平交道路口整治提升以及危桥病隧维修加固,开展农村公路安全提升行动动态查岗“两客一危”企业1.9万家次,抽查车辆4000余辆次,闭环处置问题隐患230约谈企业15家次制发2026年交通工程行政执法计划查处工程领域案件7会同财政、应急、海事等部门联合印发《宁波市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评估修订《宁波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交通运输防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9个应急预案。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实施情况“回头看”活动。完成宁波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应急抢险演练。4高速公路重点风险点位监控设施2025930日前立行立改,实现全覆盖

    10.针对“解决行业稳定风险还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宁波网络货运项目列入交通强国试点,建成管理服务平台(一期),已接入4家企业。②10辆车以上重载普货企业动态监控接入率100%2辆车以上接入率较202412月提高20个百分点。③开展12328货车司机接诉即办专项整治,2025年底响应率99.8%、解决率96.2%、满意率96%。④完成《网约车实施细则》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部门意见征求和《宁波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修订说明及调研报告。⑤每月开展网约车数据核查,试行平台服务质量测评。实施五大专项行动,查处平台违规派单等案件1488件,暂停13家平台新增车辆业务,注销12家长期未运营或线下服务能力缺失的平台,清退无证车辆3519辆、无证人员3188人,网约车订单双合规率从89%提升至98%。⑥开展联合行动12次,查处网约车违规230余起;完成7轮数据核验,处罚平台7家;非现场执法下发52条线索;办理网约车案件1860个。发布4期网约车租赁市场风险提示。⑦引导巡游出租车企业与头部网约车平台合作,实行“巡网融合”2.0版改革,最大限度争取司机权益保障,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⑧连续5年实行市区巡游出租车春节假期每单加收10元临时服务费,为驾驶员增收1425万元,被交通运输部全国推广。

    11.针对“监管处置能力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印发《2026年全市港口安全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指导镇海、北仑两地交通运输部门印发属地港口安全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②印发《港口高危老旧储罐危险货物集装箱企业行政指导服务方案》,并按计划开展港口企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指导镇海、北仑两地交通运输部门完成镇海、北仑、大榭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及应急能力评估报告编制。③指导宁波舟山港镇海港区大宗商品储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业主单位(中宁宏宝仓储(宁波)有限公司)编制一期储罐新建方案,通过拆旧建新、技术改造等方式,持续推进港口高危老旧危险货物储罐更新减量。④镇海区建设交通局、北仑区交通局根据属地管理职责分别开展港口高危老旧储罐抽检复核工作,涉及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相关问题已通报镇海区、北仑区市场监管部门。⑤印发《关于加强道路运输重点领域线上抽查的通知》,明确抽查内容和标准,并于202511月起实施。202611日起提高对危运企业动态监控员全覆盖线上检查频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⑥全市交通质监部门督促各项目严格按照《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于20261月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标准化、常态化并持续落实。

    (四)交通领域数字化水平不高,智慧交通建设进展不够快。

    12.针对“城市交通数字化转型进展不够快”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快推进宁波“交通大脑”应用平台项目,于202511月完成立项,部分功能模块已完成开发进入试运行②加快推进宁波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今年2月底前已完成示范区域的所有标包招标工作,全面启动150套前端感知设备的安装工作③加快推进码头自动化应用场景建设,拓展大榭港区无人集卡应用规模,已上路32辆无人集卡。

    13.针对“跨部门信息互通缺乏有效机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针对网约车运输证核发保险材料造假问题,注销了相关涉事车辆的运输证,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印发了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并实施保单信息网上核查以及通报机制。②针对申请人普货车辆营运证配发材料造假,注销了相关涉事车辆的营运证,并按照属地司法程序进行处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货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工作的通知》,严把审批关口。

    (五)深化改革“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执法审批领域运行机制还不够顺畅。

    14.针对“执法统筹协调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梳理编制局机关处室、市行业管理中心与市交通执法队有关行政执法的职责清单②已制定《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协作工作办法》,推动行政执法与行业管理协调发展。③已印发《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线索移交及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受案登记、立案审批、协商办理、监管指导等行为。④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已完成《宁波市交通局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修订和年度执法监督计划编制并实施。⑤已制发2026年全市交通执法业务培训计划,并已组织3期全市交通中队长以上执法骨干轮训班。⑥已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组织召开执法案卷评查分析会,反馈问题及优化措施建议;建成市执法队-区(县、市)执法队-基层中队三级案件办理管理机制。⑦已建立违法线索会商研判机制,今年港航领域移交违法线索1件并已立案查处,违法线索立案查处率100%。⑧持续加强对违法线索处置工作的跟踪、指导和反馈,压实属地办案主体责任;以下发工作提示单(共7份)等方式对部分区(县、市)执法办案开展帮扶、指导。

    15.针对“交通综合执法偏软偏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优化市本级执法人员配置,2026年拟招录执法人员5人,近5年共招录24人,并分批下沉基层站点,执法一线力量得到有力补充。②已制定《宁波市交通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编制并实施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强化对交通工程、轨道运营、水路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202512月至20264月市本级交通工程领域办理案件共9起,同比增长80%20261季度全市水路运输办理案件1起,环比增长100%。③结合春运执法行动在轨道站内、车厢内开展抽烟、饮食、违规设摊等不文明行为劝导及文明乘坐地铁宣传,202614月份轨道管理案件较去年、前年同期实现了零的突破。④已于20253-7月实施执法问题整改提升工作,针对一案多罚、办案超期等问题,先后下发9期提示单,执法办案行为得到规范。⑤针对2024年变更撤案比例过高问题进行专题剖析、整改整治、从严管控,2025年变更撤销案件数量相较2024年同比下降36%,其中市本级未发生一起变更撤销案件。⑥已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8)》及任务分解等文件,推动市和区(县、市)交通执法部门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16.针对“区县执法水平提升不够快”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初步解决执法指挥体系多系统并行、数据不通、重复录入等问题,已启动交通执法指挥舱建设,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印发《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装备配置指导清单》,督促所有区县均已配备远程执法装备(5G执法记录仪)共计85套;举办区县中队长执法装备使用管理等培训3期。结合“春季练兵月”集中轮训,已完成3执法指挥驾驶舱操作及行政处罚系统平台操作使用专项培训。全面推进“数智远程执法”省级改革试点,开展应用推广专题研讨9场次,基本实现各区(县、市)应用全覆盖在属地编制部门支持下,各区县陆续加大执法人员招录力度,全市近三年在编人员平均年龄分别是202347.38岁,202446.49岁,202545.17岁,呈逐年下降趋势,队伍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强化对功能园区监管、执法机制指导,高新区、前湾新区执法机制基本理顺。

    17.针对“行政审批基层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培训,持续加强对区(县、市)指导力度。②印发《关于明确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经营变更备案事项办理职责的通知》,明确涉及危险品船运输的变更备案事项由县级初审,市级转报或上级审批。③完成对《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④针对港航领域审批咨询信访较多的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宁波港航领域审批事项分级分类管理目录列表》宣传册,并分发至区(县、市)交通部门和部分企业;二是将有关港航咨询84高频共性问题及时补充到“甬情通全景知识库”,方便企业查询;三是在港口岸线项目事前联合会商时,通过交通、发改、海事、资规等多部门联审和共同把关,督促项目业主同时遵守港口、资规等相关规定,确保岸线使用严格符合要求。四是完善培训机制。已开展港航领域最新审批事项清单修改内容的培训答疑。以船检档案资料为重点,已完成对象山、鄞州、宁海船检签证点的检查。同步将港航审批业务融入各业务条线的培训内容,已印发市港航中心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两个责任”压得不够严实,“四风”问题仍有发生。

    18.针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6已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624篇、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局领导发言7研究印发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带头履责。目前主要领导听取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汇报1次、开展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职质效盘点1次。③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清单化、条目式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具体任务。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对干部提任、干部兼职等重要节点的风险隐患予以廉政提醒,已累计提醒5人次、谈话34人次④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组织召开廉情分析会,围绕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开展正风肃纪督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内部审计计划管理,制定2026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的通知》,落实整改清单管理制度,形成审计整改闭环。⑥编印《警示录》发放各单位,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活动,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融入血脉、化为自觉。

    19.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优化派驻监督工作。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嵌入式”监督,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紧盯交通系统核心业务、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找准监督切口,健全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加大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力度,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常态化检视监督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监督制度机制短板,着力提升监督靶向性和精准度。②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以驻点监督为抓手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局属单位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把监管责任落实到资金使用管理、招投标、工程结算、项目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③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求,着力提升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质效,推动派驻机构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隐形变异新表现新动向,深化风腐一体同查同治,严防查不深、查不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实澄清查诬、回访教育和以案促改促治等工作。

    20.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全面梳理全大市交通系统2019年以来违纪违法案件,局主要领导在清廉交通大会上进行分析警示,针对性提出要求。②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两个专项”整治,提醒党员干部把牢小事小节关口,守牢纪律规矩红线。建立“青廉”导师结对帮带制度,对15名新提任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年轻干部开展定期结对帮带,助力年轻干部、业务骨干成长成才。③组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所有在职在编干部进行持证、取酬情况的自查自纠。④印发《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对新开工项目精准帮扶指导,科学强化监管。坚持源头管控与常态监督相结合,从严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和频次,推动同类事项合并开展、多级联动统筹推进,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七)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重点领域监管问题多发。

    21.针对“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市高建中心修订出台《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招标工作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同时将持续加强对施工单位招标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问题。②市港航中心约谈招标代理机构,终止一年合作。持续强化项目采购全过程管控,要求招标代理增设投标单位股权背景审查环节,严禁存在股权关联、共同投资关系等利益关联主体参与同一项目投标。③市公路运输中心2026年度维修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工作,已移交至市大数据局统筹管理。同时强化项目采购全过程监督,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监管。④局财务处将会同局办公室加强对局属单位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堵塞制度执行上存在的漏洞。⑤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系统整治,强化标前风险防控强化标中开评标现场监管强化标后履约管理,切实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防控和查处力度。

    22.针对“工程监管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2026年交通运输各业务领域行政检查计划》编制要求,于3月份制订了今年的交通工程领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下一步,局建管处按照计划,联动市交通执法队、局属相关中心开展检查,形成工程监管合力。②市高建中心制定《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三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形成“三改”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审批长效机制,加强规范管理③下发《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设计变更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在建项目设计变更制度及执行情况、“未批先建”等问题开展专项排摸,目前暂未发现设计变更重大违规问题和未批先建问题,后续将持续跟踪检查、监督在建项目落实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情况。④市高建中心加强高速公路项目分包和造价管理,严格执行分包审批程序,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发现违法线索将移交执法机构。市交通工程中心全面应用浙路品质造价模块,目前已录入各阶段造价数据29条并持续落实中,通过浙路品质造价审查模块对造价数据进行审核,联合市发改委造价审查部门对新改建项目概算进行联合审查,全年共审查备案造价文件40余项对新开工项目开展送服务活动,加强项目分包、造价管理工作督导和宣贯。

    23.针对“内控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了《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后评估项目抽取和服务采购流程》,优化细化项目抽取、确定服务采购单位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标后评估。规范开展2026年度后评估工作,已完成10个评估项目抽取,并确定了不宜参与招投标后评估的机构清单。②市公路运输中心健全价格比对分析机制,对今年组织的信息化运维采购项目关键设备及核心服务采购,严格执行三方以上市场询价,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中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强化集体决策程序,2025年智慧南站项目室外6块大屏拆除事项,经党委会集体决策后完成首批集中拆除;推动此类信息化运维类项目纳入市数据局统一运维范围,目前,中心政务信息系统已完成核定,五个信息化项目统一移交给宁波市数据服务中心

    (八)对下属单位失管失察问题突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24.针对“资产闲置浪费现象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闲置24套房产形成资产盘活处置方案,已报经审批同意无偿划转市级相关单位科学编制执法艇用艇计划,统筹全市水上执法任务,推动市县两级交通联合巡航。制定《关于优化市级执法艇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执法艇全过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用艇频次和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构建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督查。

    25.针对“履约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市交通工程中心对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提高合同履约效能。市高建中心取消甲方确定建材供应商模式,所有建材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严格把控项目建材入场关,严格落实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建设单位复检等规定要求市公路运输中心建立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结果现场核对确认机制,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底数清晰、有据可查。建立常态化监督与反馈机制,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完善考试费用核算依据,确保标准规范、有据可循。

    26.针对“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交通工程中心:①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班组管理的九条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班组及关键人员岗位职责,强化监督措施。②督促各项目严格按照《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今年1月开始实现“定区、定人、定责、定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标准化、常态化并持续落实。202512月,组织召开部分市管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述职会议,抓实三个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把“两个一公里”监管穿透到底。④依托“啄木鸟”小分队,结合《省交通工程中心关于优化交通建设工程首次监督会议的通知》,对新开工项目进行指导帮扶。二是市港航中心:⑤加强航道养护资金预算审核、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价管理。⑥指导市港航中心开展航道养护资金专项检查,加快推进航道养护专项工程,加大日常养护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组织开展航道巡查情况核查,督促规范提升航道巡查工作。三是市交通研究中心:⑧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停止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类课题项目,确保合规。紧抓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契机,主动对接市财政局相关处室,争取人员经费全额保障。围绕交通中心工作,聚焦行业痛点重点难点,开展自主课题研究,切实提升自主研究能力。四是市渔检中心:市渔检中心依托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区域内审,组建小组帮扶全市9家渔检机构,规范业务流程与档案管理,夯实检验管理基础;协助江北完成24艘内河渔船年检,解决超期问题。严格执行省级协同监管机制,每月向渔业主管部门报送超期渔船信息,并借助线上系统推送提醒,保障渔船应检尽检。⑪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全市渔检业务培训。⑫强化检验社会化服务监管,开展现场跟检、档案检查等指导工作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对载员10人及以上海洋渔船设备开展专项核查。

    (九)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彰显,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谋划。

    27.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坚持“月提示、季督导、年考核”工作方式,落实每月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印发工作提示单、编印学习资料等内容。指导各级党组织用好“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推动“对照自查、对标自净”常态化,有效改变基层支部之间组织建设水平不均衡现象。②在现有“1+N+X”品牌矩阵基础上,落实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建品牌升级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党建品牌差异化管理。重点培育“小蜜蜂”“强港远航”“啄木鸟”等一批叫得响、有实效的成熟品牌,推动党建品牌从“有”向“优”转变。③20262月底完成市高建中心领导班子调整。结合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局属单位履职质效盘点等工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高建中心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推动高建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逐步向上向好。

    28.针对“队伍建设系统性谋划有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系统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印发实施《宁波市交通系统年轻干部优苗成长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考录招聘工作,牵头编制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需求计划。②拟定局机关干部交流计划,分期分批进行轮岗交流或岗位职责调整。指导局属单位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排摸,督促制定计划,分类分批实施交流。③组织完成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调配和选拔任用工作,局属4家副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从52.4岁降到49.4岁。下一步在干部日常调研、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

    29.针对“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督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2025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质效盘点、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加强对局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升组织人事工作领导力,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岗位聘任等工作。②市高建中心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并督促整改落实。③市机场迁建中心内部管理机制涉及其与市机场迁建指挥部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安排,建议结合市机场迁建指挥部运行模式改革同步调整理顺。

    30.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干部兼职、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在今后工作中规范执行②重新排摸、研究确定宁波市交通运输协会法定代表人人选,并按规定落实公示、变更等程序。③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格执行集中报告重要事项变动及时报告制度,强化宣贯学习,变动情况每月提醒汇总,着力提升一致率2025年累计查核23人,一致率100%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交通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新部署,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不断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建设的第一要务,落实落细落地,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持续做好巡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3个整改事项,倒排时间表加速推进,直至对账销号、闭环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措施固化下来并长期坚持;对于巡察整改发现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设计不完善等问题,逐一加以改进优化,不断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同时,加强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整治真正实现“整改一个、规范一片、提升一域”

    (四)深化成果用。强化巡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和有效转化,紧扣“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总体工作部署要求,着力将抓好巡整改与走前列、作示范标准定位结合起来,与推进更高水平交通强市结合起来、与中心任务、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发扬“六干”精神,激发“六敢”状态,以实干实绩检验巡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9189017;邮政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邮政编码:31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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