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电子稿见本网页附件,纸质报告可至建设单位处查阅。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本网页附件查阅、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提交公众意见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白工
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
联系电话:0574-89382526 邮箱:xmhpgs001@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联系电话:0571-88778269 邮箱:592608184@qq.com
注:请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或建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或常住地址。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