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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宁波恒松物流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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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8-04
  • 发布:综合处
  • 宁波恒松物流有限公司:

    我局在道路运输许可清理核查中发现,你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交运管许可甬字330211105451号)已于2026年7月14日24时到期。截止该有效期止,我局未收到你公司任何许可延续的申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你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同步注销你公司名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清单见附件)。

    现将拟注销事项予以公告,你公司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至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联系电话:0574-87187773)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作出正式注销决定,原许可证正、副本及车辆《道路运输证》自注销决定生效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wps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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