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加快打造国际强港
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度加快打造国际强港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市强港办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度加快打造国际强港推进计划
为加快推进国际强港建设,根据《宁波市加快打造国际强港行动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行动纲要》)、《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2013年工作进展,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的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宁波全面深化改革的指示和要求,牢牢抓住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机遇,积极推进行业转型升级,着力增强港口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全市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深化国际强港“十大工程”建设,为2015年全面完成《行动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完成投资147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5.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750万标准箱;港口国际集装箱航线稳定在180条以上;集装箱海铁联运量13万标准箱;船舶运力规模580万载重吨;大宗商品交易额突破6000亿元;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达到10%以上。
三、主要任务
深刻领会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创新港口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省内港口联盟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动海铁联运、江海联运、河海联运、空港货运和“无水港”等先进组织模式发展。深化“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宁波航运市场资源要素集聚,健全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机制,提高宁波航运交易服务水平,积极培育第四方物流市场。2014年主要实施十大工程33项任务116个项目,具体项目要点如下。
(一)港口、机场扩能工程
1、推进港航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梅山港区多用途码头工程、北仑港区多用途码头工程等重点项目;继续推动石浦港区主航道整治工程,争取年内开工;抓紧落实梅山港区6#-10#集装箱码头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同步推进码头工程相应的配套锚地建设;尽快开通条帚门航道,推进梅山港区进港航道建设,完善配套锚地建设。
2、推进港口岸线资源集约利用。深入落实岸线资源集约化利用指导意见,本着“深水深用”原则,做好岸线规划和整合,抓紧有关港区、作业区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对部分利用率较低的码头进行资产重组,提高岸线利用率,做好港口岸线使用证发放工作;推动货主码头提供公共服务,提高泊位利用率;结合杭甬运河开通运营和镇海港区1#-3#煤炭泊位功能调整,深化宁波港域海河联运方案研究。
3、加快航空枢纽港建设。加快建设宁波机场三期工程,全面推进第二航站楼、公务机候机楼、货运站等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加快建设货机坪扩建工程。
(二)港口畅通工程
1、构建畅通高速路网。继续推进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公路工程和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宁波段)开工建设;扩大集卡ETC用户规模。
2、构建疏港干线公路网络。开工建设甬金高速公路明州连接线(洞桥至云龙段)工程等项目;继续推进穿山疏港高速梅山保税港区连接线工程等项目;争取完成浒溪线(车岗头至奉化段)改造工程。
3、建设货运铁路通道。推进北仑铁路支线扩能改造前期工作;加快建设宁波铁路枢纽北环线;争取宁波北站及货场搬迁及其配套工程建成投用。
4、提升内河水运通道。完善杭甬运河宁波段后续配套工作;加快建设余姚东、方桥、高桥、城西等内河港区,推进高桥作业区必利盛物流配送码头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腹地拓展工程
1、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巩固优化现有五定班列;推动内贸铁路运输,提高双重运输率;继续深化政策调整,研究新一轮的扶持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完成海铁联运发展规划的发布,召开宁波港口海铁联运推广大会;实现宁波港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初步设计落地建设。
2、加强港口交流合作。利用APEC港口服务网络、友好城市、“宁波周”活动、浙东经济合作等平台,扩大港口交流合作。继续推进浙江港口联盟建设,加快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等宁波港在外投资码头项目建设。
3、拓展沿海、沿江腹地。研究内贸集装箱运输相关企业补贴政策,发展内贸集装箱业务;巩固集装箱内支线;发展江海联运、海河联运。
4、大力拓展进口货源。建立宁波口岸进口货源拓展联动机制,建设进口货物信息查询平台,优化查验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增强宁波口岸对进口货物尤其是进口集装箱的吸引力,大力开发进口新业务、新货种。
(四)物流强港工程
1、加快临港物流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展梅山保税港区、宁波保税区、镇海枢纽港、北仑现代国际物流园区等综合物流项目功能。开工建设宁波梅山汽车物流中心一期工程项目,争取空港物流经济区一期工程建成投用,加快空港物流经济区二期工程前期工作。
2、加强物流场站建设。争取镇海危化品车辆运输服务中心和镇海物流枢纽港货运车辆服务中心建成投用;加快推进北仑集运基地和宁海县配载中心一期等项目,积极建设公共甩挂双重运输交易平台和宁波口岸箱单中心;加快推进港外专业危险品堆场项目建设。
3、优化物流市场运作。加强交通物流动态监测分析和运价指数发布;不断完善液化品物流体系;推进海空港与物流园区、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联动发展;探索建立不同模式的双重运输运营平台。
(五)港口资源要素配置工程
1、提升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环境。优化大宗商品进出口发展软环境,提高通关效率,切实降低大宗商品通关成本;探索建立大宗商品交易统计制度,形成大宗商品交易额的权威发布。
2、开拓大宗商品交易新模式。积极推动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发展,继续完善宁波进口煤炭交易中心等已有平台项目;加快宁波华商商品交易所建设,探索云物流--网上物流交易市场平台;重点推进中国(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争取年内投用。
3、发展进口商品交易市场。大力培育宁波保税区进口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梅山保税港区进口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推进石化产品、有色金属、冷链物流、医疗器械等交易平台和特色园区建设;优化国际贸易展示平台。
(六)智慧、文明、卫生、绿色港口建设工程
1、打造港口物流信息平台。深化建设完善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重点企业、园区和相关政府部门与数据中心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加快推进智慧港口物流服务平台,促进“物流贸易港”建设;大力推广集装箱运输企业信息联网,实现无水港双重参与企业协同操作。
2、推进卫生港、文明码头建设。推进国际卫生港建设,穿山港区、梅山港区通过考核验收,启动镇海港区、北仑港区和宁波空港国际卫生港创建工作;积极创建文明码头,落实创建方案,扩大文明码头创建试点范围。
3、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继续引导港航企业更新改造耗能高、效率低的老旧设备;重点推广应用集装箱码头牵引车“一头多挂”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等应用;加大防治海上污染应急投入,完善港区溢油实时监测报警网络,提升港口防污染应急能力。
(七)港航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1、做大做强港航企业。鼓励航运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和控股参股,实现做大做强;积极培育一批港口装卸、港口经营和辅助等行业的大型、龙头型企业。
2、培育壮大临港物流企业。推动物流业与商贸业、临港工业联动发展。支持港口参与物流园区投资经营,鼓励企业依托物流园区开展战略合作,引导商贸和临港工业推行物流服务外包,开放物流资源;开展国家物流项目申报和管理,培育一批贸易物流示范企业、现代物流示范企业和智慧物流示范企业。
3、培育龙头货代、外贸企业。加强区域国际货代网络建设,培育有实力、有规模的宁波国际货代企业由单一货物运输代理向现代物流转型。
(八)航运服务业提升工程
1、加强航运资源集聚。培育发展现有市场,提高交易量;扩大海上丝路指数之宁波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简称“NCFI”)影响力;推进宁波环球航运广场建设,加快航运物流资源集聚;完善宁波航运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整合航运相关企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各类航运资源,实现航运交易、合作、金融和信息等商务要素的集成创新。
2、创新航运金融服务。完成海洋产业管理资金整合,开始资金募集;引导金融机构设立完善航运金融专营机构,创新新型融资方式和产品;航运保险法人机构筹建获批,争取年内开业。
3、提升港航基础服务。推进西泽引航基地总体工程,建设梅山引航码头,落实宁波阳光引航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船舶港口服务行业纳规管理;鼓励、规范船舶服务企业健康发展;鼓励金融、保险、法律、教育、咨询及中介组织进入港航业发展。
(九)口岸综合环境改善工程
1、推进口岸开放和扩大开放。做好新建码头临时进靠外国籍船舶和正式开放工作。
2、深化口岸大通关建设。深化无纸化通关作业改革,优化口岸监管服务,开展宁波口岸“三个一”试点工作,优化电子口岸信息服务功能,加大对口岸经营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力度。
3、深化区域通关合作。落实长三角口岸城市群合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省内港口联盟和腹地城市的合作,构建合作体系。优化区域通关模式,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实施,完善“省域通关单联网核查”和“省域出口货物直通放行”模式,推进集装箱多事联运发展,把口岸服务功能相中西部腹地腹地延伸。
4、完善船舶交通管理体系。加快海事监管和工作码头建设,提高港区船舶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引航和进出港船舶安全、畅通、有序。
(十)梅山强港示范工程
1、建设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汽车整车进口口岸配套设施,扎实推进保税物流、高新技术等重点项目建设。
2、全面提升保税业务水平。高起点运作保税物流业务,全面提升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核心功能。
3、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积极申报第二船籍港;创新发展船舶融资租赁。
四、保障举措
(一)完善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强港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分管领导主抓、专门单位(部门)牵头、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牵头单位(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与市强港办的联络,积极参加季度联络员会议。强化信息报送和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通报制度,我办将对信息报送和通报数量做专门统计,年底发布于强港专栏。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项目承担单位的联系,按季度及时报送强港任务和项目进展。市强港办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现场走访调研,及时将督查情况专报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
(三)创新工作思路。各成员单位间要深入贯彻改革的精神,积极拓展工作思路,以市交通委、检验检疫局和海事局三部门建立的联席合作机制为示范,创建新型的合作机制。在项目监管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研,创新工作举措,及时破解难点、热点问题。
(四)加大调查研究。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政策创新研究,从多种途径为强港工作争取支持。重点开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对宁波建设国际强港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课题,解读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举措内容,分析对宁波的影响。加快多式联运相关课题研究,开展温台地区集装箱弃陆走水、江海联运等调研课题的研究。
(五)营造工作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强港工作的宣传报道。建立信息收集、报送专人负责制。借助国际强港专栏、报刊电台等平台,展示强港工作成效,赢取社会支持。
附件:
2014年度加快打造国际强港重点任务目标责任分解表
2014 1号文件国际强港推进计划的通知及文本(0318定稿).doc
2014年加快打造国际强港推进计划重点任务项目责任分解表(0318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