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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城市客运行业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2014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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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4-22
  • 发布: 宁波市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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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运管所(处)、慈溪市客管处,市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市公交场站(公投)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公交、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交通委安委办《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运输行业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甬交安委办〔20137号)部署,2014年继续在全市城市客运行业中开展“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行动,并根据行业工作实际,制定城市客运行业2014年度培训计划。

    一、  目标任务

    2014年全市城市客运行业计划完成15000人的培训目标,重点开展对全市城市客运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在完成指标数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培训质量。

    二、培训对象

    全市城市客运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公交、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组织全市行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安全业务培训,主要涉及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安全监管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等内容,培训委托相关专业培训机构承办,时间安排在56月份。

    (二)组织开展全市公交企业安全员复训,主要内容涉及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安全监管基本知识、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常识等,培训委托相关专业培训机构承办。计划分两期开展,时间安排在56月份。

    (三)组织开展全市出租汽车企业安全员复训,主要内容涉及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安全监管基本知识、安全常识和应急逃生常识等,培训委托相关专业培训机构承办。计划分两期开展,时间安排在78月份。

    (四)组织行业管理部门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培训由省交通干校举办,分两期参加。时间安排在45月份。

    (五)组织行业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市交通委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培训由公安海警学院举办,分两期参加,时间安排在35月份。

    (六)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分析。计划于7月上旬结合半年度安全例会,组织全市行业管理部门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企业人员参加,重点对具体事故案例等进行分析、讲解及讨论。

    (七)广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计划于6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组织实施公交车消防应急演练,开展安全主题摄影比赛。计划于7-8月组织行业管理部门人员学习《宁波市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甬客管[2014]9号)。

    (八)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宣贯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

    (九)督促公交、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企业组织内部从业人员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工作。

    (十)各县(市)区行业管理机构结合辖区企业特点制订培训计划,做好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培训具体内容详见城市客运行业2014年全员安全培训计划。

     

    附件:城市客运行业2014年全员安全培训计划

     

     

     

     

    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局       

                                      2014422

    相关附件:

    20140423一季度城市客运行业信访情况分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