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全面实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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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27
发布:宁波海事局
根据部海事局统一部署,国内航行海船及珠江内河船舶开始全面实施电子签证。宁波海事局根据上级要求,提前谋划,精心部署,于2月10日起正式全面实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工作。
本次全面实施将大幅促进对船舶电子签证“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覆盖,进一步扩大便民惠民成效,工作推进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宁波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迅速梳理研究工作中疑难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汇报请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并发布《宁波海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各海事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督促公司和船舶进行电子签证账号申办,确保辖区所有国内航行海船按要求全部完成电子签证注册,并积极引导还未办理账号注册的外港籍海船尽快申请注册。在推进过程中,大力宣传船舶电子签证的重要意义和便利措施,使船方理解政策要求、掌握操作流程;加强对未申请电子签证首次抵港船舶的引导,督促其在后续抵港时尽量申请办理电子签证。
目前,包含客船在内的974艘宁波籍海船已完成电子签证账号注册。下阶段,宁波海事局将认真落实浙江海事局关于办理日签证的高速客船和滚装客船电子签证办理及现场检查的要求,强化对辖区适用客船的现场检查,确保船舶载客、载货、配员等情况符合要求;继续强化对航运企业、船员的宣贯引导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辖区海船电子签证工作,为顺利对接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