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17年中国航海日论坛活动,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为引领,发挥国家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统筹行业和地方两种资源,提升国际国内港口与城市合作交流,打造港口功能平台,扩大港口经济圈,加快将中国航海日论坛打造成中国航海领域的顶级论坛,实现可持续化、稳固化、品牌化发展。
二、主旨与口号
主旨:再扬丝路风帆,共筑蓝色梦想
口号:大航海 新丝路
主题:创新航海 共享共赢
三、举办原则
(一)务实性。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以“主题突出、规模适当、内容丰富、节俭务实”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将每一项活动办得圆满、取得实效。
(二)广泛性。增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和广泛性,吸引青少年和群众的参与,鼓励有关单位、组织积极参与中国航海日活动。
(三)国际性。邀请境外专家、学者、代表参加活动,促进思想和文化交流,提升中国航海日活动的国际影响力。
(四)商业性。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以财政保障为主,鼓励商业化运作,减轻财政负担,促进中国航海日活动可持续发展。
四、活动形式
论坛活动类。2017年中国航海日论坛(主论坛)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航海学会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水科院”)共同主办,拟安排在7月11日上午举行。8个专题论坛,分别是中国国际海员论坛、海丝港口国际合作论坛、中国引航发展论坛、中小航运企业发展论坛、国际航运服务业创新发展论坛、行舟致远航海文化论坛、宁波国际海洋新兴产业论坛、中国航运50人论坛(详见附件1)。
群众活动类。组织10项群众活动,分别是“航海风云榜”评选揭晓、“我的航海梦”青少年主题征文比赛、“我的航海梦”青少年主题绘画比赛、全国青少年航海日科普知识竞赛、旅游推广月——“穿越东海岸”2017宁波纪行、“新丝路”全国帆船邀请赛、中国航海日专题讲座、港口开放日、海军舰船开放日、港口博物馆开放日(详见附件2)。各项活动由各主(承)办单位分头组织实施。
五、活动时间、地点
论坛类活动原则上集中在2017年7月10日-7月15日一周时间内举行,群众活动安排在6-7月相继举行。主要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开展。
六、组织架构
分三个层面:
一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航海学会和交通运输部水科院共同组成中国航海日论坛组委会,主要负责论坛及活动重大事项决策及指导监督。
二是组建2017年中国航海日论坛执行工作委员会(简称“执委会”)。论坛执委会成员单位主要由论坛组委会组成单位与国家航海日活动组委会成员对口的宁波有关单位,各论坛和群众活动相关单位,以及相关支持保障部门组成。论坛执委会主要具体负责各类论坛、群众活动的组织协调,接待联络和综合保障工作。论坛执委会下设综合协调部、论坛活动部、群众活动部、综合保障部、新闻宣传部、安全保卫部,共6个工作部。
三是各论坛和群众活动的主(承)办单位分别成立活动组委会(简称“各活动组委会”)。各活动组委会分别设立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分别由各工作部对口管理。各活动组委会的主要职责为:在论坛执委会统筹协调下,制订各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活动经费预算、决算;筹集活动经费;负责邀请并接待参加活动嘉宾;负责组织群众参加活动;负责活动场所选择与布置;负责编制文宣材料并提供深度宣传报道材料;负责活动总结等后续工作。
七、工作阶段和时间进度
中国航海日论坛活动筹办工作主要分为策划、筹备、举办、总结四个阶段。
(一)策划阶段
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底,主要任务是完成论坛组委会、论坛执委会组建、总体方案策划与报批。各活动主(承)办单位成立活动组委会,分解工作任务,深化各项活动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聘请专业策划机构进一步编制详细实施方案。
(二)筹备阶段
2017年4至6月,由各活动组委会负责推进落实活动方案,包括活动议程安排、参会嘉宾邀请、活动场所布置、活动材料编排等工作。
(三)举办阶段
主要集中在2017年7月10日—15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主论坛各专题论坛和群众活动。
(四)总结阶段
7月下旬至9月,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体会,编制活动决算报告,组织召开总结大会。
八、经费使用
2017年中国航海日论坛和群众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市会展经费、企业自筹等。2017年市会展经费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于举办中国航海日论坛活动。各专题论坛及群众活动费用原则上由各主(承)办单位筹集,市会展经费补助。补助按以下四类原则控制:
(一)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活动全额补助;
(二)财政部分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困难企业组织的活动,部分补助;
(三)亏损企业组织的活动全额补助;
(四)其余单位组织活动经费自行解决。
附件:1.2017年中国航海日论坛活动论坛类汇总表
2.2017年中国航海日论坛活动宁波群众活动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