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管,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建设和运行,保障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市运管局采取多项措施,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情况梳理,深化监管能力,严把道路运输车辆审核关,规范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行为。
一是全面推荐动态监工作。多次召开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动态监管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及有关要求。研究了重型载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的现状和存在问题,部署了工作推进任务和时间要求。
二是建立动态监控数据定期通报机制。定期发布全市“两客一危”联网联控数据情况,督促相关县所、大队对相关企业监控数据异常情况进行整改。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组织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1号行动”任务,活动期间累计检查企业434家次,责令整改企业70家次,企业已完成整改65家次,督促企业有效推进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