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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交通、海事部门首次开展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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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0-30
  • 发布:市港航中心
  • 10月24日、10月25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交通执法队、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与宁波海事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首次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联合检查,强化对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的协同监管,着力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推进靠港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联合检查组在宁波镇海港埠公司、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公司现场检查了岸电设施设备建设改造情况,登船查看了船舶岸电受电情况,查阅了岸电管理制度、使用记录台账等资料,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岸方和船方提出了相应要求和建议,并督促船岸之间加强信息实时互通、加强岸电使用宣传、积极推广使用岸电等,确保船舶岸电按照要求应用尽用。

    今年以来,宁波市交通(港口)管理部门与海事部门加强联动,联合印发了《宁波市推进靠港船舶常态化使用岸电实施意见(2023-2025年)》,多措并举提高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在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接插件改造、制度建设、培训与应急管理、船岸互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前三季度全市港口岸电使用量突破400万度,同比增长135%。

    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工作之一,交通、海事部门将持续加强联合监管力度,全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推动绿色港口建设,助力绿色交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