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12号),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宁波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操作指南》。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
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且符合以下情形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条件: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车辆注销时,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初次发证日期需在2025年3月13日(含)前。
2.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条件: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中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的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4)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营运车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做强制性规定。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条件: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冷藏保鲜。
(二)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资金标准,具体标准按《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文件中《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执行(附件1)。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置中型、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二、补贴申请
(一)申报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作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通过“甬易办”平台向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地县(市、区)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受理点信息见附件2)
(三)申请材料。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仅报废营运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车辆所有人开户银行信息,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申请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新能源车辆需提供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车辆所有人开户银行信息,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申请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证明,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车辆所有人开户银行信息,委托办理的递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材料审核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会同公安、生态、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其中,交通运输部门对报废更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信息进行审核,公安交管部门配合做好报废更新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审核,生态环境部门配合做好对报废更新车辆的排放标准进行审核,商务部门配合做好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信息审核。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指南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单位应当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补充有关信息。
四、补贴发放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属地财政部门按程序每月至少一次兑付补贴资金,并于每月30日将资金兑付情况报市公路运输中心;市公路运输中心对各地上报的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市公路中心汇总后报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政策实施结束后,将按照《关于2025年加⼒扩围实施⼤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各地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清算。
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2.宁波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受理服务点信息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